注意事項:
一、 下列兒童服用前、應請教醫師或藥師
(1) 本人或兩親兄弟等易引起蕁麻疹,紅腫,支氣管氣喘,過敏性鼻炎,偏頭痛,食物過敏等體質的兒童。
(2) 曾患藥物過敏症狀的兒童(如發疹,關節痛,氣喘,搔癢等)。
(3) 病中,體弱,受醫師或牙科醫師診療中的兒童。
(4) 蠶豆症(6-磷酸葡萄糖脫氫酶缺乏)患者鷹請藥師或醫師指示。
二、 服用中請注意下列事項
(1) 勿超過建議劑量,請按照所定之用法用量。(在建議劑量下使用少有副作用發生,若有副作用產生,或過敏反應,請終止服用。)
(2) 為避免重複服用,請勿與下列藥劑同時使用:
含酒精飲料,其他感冒藥,解熱陣痛,鎮靜藥,抗組織胺藥等,(如果本劑與鎮咳去痰藥同時服用,應請教醫師或藥師)。
(3) 兒童服用時,應在保護者指導監督下服用。
(4) 三歲以下兒童服用時,應請教藥師或醫師指示。
(5) 十二歲以下兒童服用含咖啡因之製劑時,應請教藥師、藥劑生或醫師指示。
三、 服用中或後、請注意下列事項:
(1) 如服用本劑出現發疹、發紅、噁心、嘔吐、食慾不振、目暈、耳鳴、喉嚨疼痛等症狀時,請終止使用,並請教醫師或藥師。
(2) 經數次服用仍未見症狀改善時,應即終止服用,並請教醫師或藥師。
(3) 勿長期連用。(長期服用超大劑量會引起肝毒性,在兒童急性中毒劑量小於 150mg/kg)。
(4) 除非藥師、藥劑生或醫師指示,孕婦及授乳婦不建議自行使用。
四、 保存與處置:
(1) 1包分服時,請將剩餘部份把袋口反折保存,隨即於2日內使用。
(2) 應保存於兒童伸手不及處。
(3) 避光,而保存於不潮濕,陰涼處。
(4) 為避免誤用,保持品質,請勿換入其他容器。